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3〕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志丹县2025年山区河道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以及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向社会公布。
志丹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2025年6月16日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3〕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志丹县2025年山区河道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以及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向社会公布。
志丹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