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玉成同志任志丹县森林防火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范世宏同志任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副所长职务;
边瑜同志任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锋雄同志任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瑞同志任志丹县司法局杏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尚俊磊同志任志丹县司法局顺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志英(女)同志志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曹林忠同志志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胡国华同志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所长职务;
胡国庆同志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副所长职务;
张虎虎同志志丹县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特此通知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