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水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保障“敲门入户”全覆盖大排查春季行动的通知》(延市水发〔2022〕3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敲门入户”全覆盖大排查春季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敲门入户”全面摸排。对脱贫村脱贫户、易受洪旱灾害影响、春季解冻可能引发的滑塌沉降等导致饮水不安全、供水条件薄弱、季节性缺水、地理位置偏远、自建自管集雨水窖和单户单井分散式供水工程要重点排查。
二、排查内容
(一)运行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所有已建成供水工程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工程管护“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以及管护经费、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二)群众饮水与排查机制建立情况。全面排查农村供水受益群众饮用水是否正常,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标准是否达标,受水旱灾害及冰冻影响或临时停水断水时群众供水是否有保障。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和边缘户以及供水设施薄弱村组人群饮水状况是否进行动态监测。
(三)问题反映与舆情引导处置情况。全面排查用水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用水监督投诉电话是否正常,水利部12314热线、水利厅四级回访监督平台推送接到的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及时回访,群众是否满意。中省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各级媒体、记者采访报道等热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完善反馈、督办问题整改台账资料,是否制定常态化管控机制,是否存在“见事迟、行动慢”的渎职行为。
三、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现场排查(3月11日-3月25日)。各镇办(中心)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敲门入户全面摸排,同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水管员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并于3月25日前将附表(1-5)上报县水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强 13649116284)。
第二阶段:问题整改(3月26日-4月15日)。针对排查的问题台账,按照《志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细则(试行)》,全面进行整改,对于排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水务局,水务局派核查组进行核查后制定整改措施集中整改,确保所有排查发现问题“清零见底”(因特殊原因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时限),同时于4月15日前将附表6上报至县水务局。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4月16日-4月20日)。县农村供水保障“敲门入户”全覆盖大排查春季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镇办(中心)现场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市级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水务局及镇办(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供水保障“敲门入户”全覆盖大排查春季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并抽调本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行动核查组。各镇办(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成立排查工作专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力量,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对大排查数据层层把关,确保排查结果的准确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镇办(中心)要逐村、逐户、逐工程开展问题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排查中要重点加大对供水工程闲置、“马拉松”工程、“半拉子”工程、“到村头”工程、供水不稳定等问题的排查力度,全面摸清查实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现状。要重点加强对群众历来反映较多的问题核查力度,查看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其他周边村庄类似问题是否依然存在。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轮排查整改时效性强、标准要求高。各镇办(中心)要坚持“谁普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工作中发现排查整改不彻底、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